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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春季网络教育招生简章

2015-12-04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西北地区“教师的摇篮”。陕西师范大学有五十多年的成人教育历史,是西北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最早设立成人教育机构的院校。

195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陕西师范大学函授部,开始举办函授教育;1985年,开始夜大学招生;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1999年更名为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06年,陕西师范大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并入继续教育学院。

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陕西师范大学成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院校,同年5月成立网络教育学院。

2008年,陕西省教育厅依托陕西师范大学设立了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陕西师范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子项目——教师教育资源中心开始建设,两个中心与网络教育学院合署办公。

2010年7月,为了理顺办学关系,有效整合办学资源,创新教师教育模式,促进学校教师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培养工作,陕西师范大学将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进行资源整合,合并成立了远程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与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陕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资源中心合署办公,立足三个平台,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教师教育、基础教育资源建设,促进信息化课程开发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2014年6月份,为了全面做好我校信息化教学管理和信息化教学支持服务,由学校教务处牵头,成立“陕西师范大学信息化教学支持与服务中心”,依托教师教育资源中心开展校内教学支持服务工作。

目前,学院下设办公室、招生部、教务部、函授夜大部、教育硕士管理部、资源研发部、技术部、培训部8个行政与业务管理部门。同时设立学科教学研究所、教育评价研究所、教师教育资源中心平台项目办公室、信息化教学中心、现代远程教育研究中心、继续教育研究中心6个教学研究机构,网络与继续教育发展咨询委员会、网络与继续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师教育资源建设与评估委员会3个咨询评议机构。

学院有网络教育、函授夜大教育、研究生教育和非学历培训4种办学形式。

网络教育开设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2个教育层次,开设汉语言文学、教育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36个专业。依托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开发建设了550门网络课程,其中自主开发的《古代汉语》、《外国教育史》和《中国古代史》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精品网络课程”。按照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发挥网络教育远程办学优势,在有关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与相关办学机构合作,建立了立足陕西、服务西部、面向全国的130多个校外学习中心。

函授业余教育开设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历史学、教育学、音乐学、美术学、学前教育以及法学、行政管理、旅游管理等30多个专业。在省内外设有20多个函授站(点),招生覆盖陕西、甘肃、宁夏、青海、云南、河南等地区。

研究生教育包括成人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免费师范生远程教育硕士培养。我校是西北地区唯一的成人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研究方向为成人教育基本理论和成人教育管理学。免费师范生远程教育硕士培养是国家对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和途径,是国家教师教育模式创新的重要体现。

非学历培训工作,目前开办了在校本科生第二辅修专业学习、“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远程培训、书画等级考试、社区服务、心理咨询和各类教育培训等。

同时,学院还承担了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和教育服务,网站运营与服务等多项任务。

目前,学院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共计4万余人,其中网络教育学生3.7万人,函授业余教育学生4千余人;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近7千人。

在新的平台和起点上,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将进一步发挥现代远程教育优势,强化教师教育特色,继续为社会培养各类应用型人才,为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课程设置

地理科学专业

专升本:中国地理、世界地理、人文地理学、自然地理学、遥感概论、地图学原理、经济地理学、环境变迁、地理信息系统、综合自然地理、地球概论、专题地图制图等。

法学专业

1.高起专:法理学、宪法、刑法学、民法、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私法等。

2.专升本:民法、法学导论、合同法、公司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证据法、比较法学、环境资源法等。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1.高起专:初级微观经济学、初级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社会统计学、公共管理学基础、公共政策学、公共财政学、规制经济学等。

2.专升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原理、社会保障概论、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等。

汉语言文学专业

1.高起专:中国现代文学、文学概论、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思想史等。

2.专升本:语言学概论、先秦历史散文研究、西方文论、唐诗研究、宋词研究、中学语文教学法、学术论文写作方法、中国古代文论、明清小说史、史记研究、当代作家专题研究等。

化学专业

专升本:仪器分析、物理化学、结构化学、有机分析、中学化学新课标解读、化工基础、中级无机化学、中级有机化学、生物无机化学、金属有机化学、化学教学论等。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高起专:线性代数、C语言程序设计、电子技术基础、离散数学、数字逻辑、数据结构等。

2.专升本:数据库原理及应用、计算机网络、微机接口与应用(含汇编语言)、课程与教学论、基于WEB的程序设计、电子商务概论、软件工程、计算机与网络安全、课程与教学论等。

教育学(教育管理方向)专业

专升本: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学校管理学、管理学基础、教育管理原理、中外教育管理史、教育管理心理学、教育统计学、教育行政与督导、教育经济学、教育社会学、班级管理学、教育测量与评价等。

教育学(小学教育方向)专业

1.高起专: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小学语文教学论、小学数学教学论、综合艺术、道德教育案例研究等。

2.专升本:教育学原理、发展心理学、小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测量与评价、学校管理学、德育论、小学生心理辅导、教育法学、科学教育等。

金融学专业

1.高起专:金融学Ⅰ、保险学Ⅰ、中央银行学Ⅰ、公司金融学Ⅰ、金融市场学Ⅰ、管理学、商业银行经营学、金融机构管理Ⅰ等。

2.专升本:金融学II、金融中介学II、金融市场学II、国际金融II、中央银行学II、投资银行学II、金融机构管理II、公司金融学II、保险学II等。

历史学专业

专升本:中国史、世界史、史学概论、中国历史文选、历史教学论、考古学概论、中国史学史、历史文献学、文史工具书、西方史学史、现代国际关系史等。

生物科学专业

专升本: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植物生理学、动物生理学、生态学、现代生物技术、生物学实验、新课程改革与生物教材研究、生物科学研究方法、生物教学论等。

市场营销专业

1.高起专:线性代数、政治经济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法Ⅰ、微观经济学、会计学Ⅰ、统计学Ⅰ、消费者行为学Ⅰ、管理学Ⅰ、财务管理Ⅰ、市场营销学Ⅰ、市场调查与预测Ⅰ、宏观经济学、广告策划、推销策略等。

2.专升本:会计学Ⅱ、经济法Ⅱ、管理学Ⅱ、统计学Ⅱ、国际经济学、财务管理Ⅱ、市场营销学Ⅱ、消费者行为学Ⅱ、市场调查与预测Ⅱ、战略管理、定价理论与策略、产品管理、服务营销、分销管理、品牌管理等。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1.高起专:几何学、高等代数、数学分析、常微分方程、数学教育学、必读书目、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

2.专升本:数学分析、离散数学、微分几何、复变函数、程序设计、实变函数、近世代数、教育统计与测量等。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专升本:思想政治教育原理、西方政治思想史、青年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学论、中国传统文化、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学、当代西方社会思潮评析、组织行为学、政治学原理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社会心理学等。

物理学专业

专升本:数理方法、基础物理专题(力、热)、理论力学、基础物理专题(电磁)、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学、基础物理专题(光、近代)、电动力学、算法语言、物理教学论、量子力学、微机原理、物理学史、电路分析基础等。

学前教育专业

1.高起专:幼儿保健学、幼儿园美术教育、幼儿园课程、幼儿园健康教育、幼儿园数学教育、儿童文学、幼儿园管理学、幼儿园语言教育等。

2.专升本: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课程论、幼儿园管理学、学前卫生学、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学前儿童舞蹈教育、学前教育科研方法、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数学教育、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学前儿童游戏等。

英语专业

1.高起专:综合英语、语音、听力、口语、英语阅读、写作、英美概况、语法、翻译等。

2.专升本:语法、英语教学法、高级英语、翻译、口语、英语修辞、英语测试、写作、报刊阅读、英语视听、普通语言学等。

行政管理

1.高起专:政治学概论、管理学原理、公共行政学、经济学基础、公共政策学、当代中国政府、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领导科学、市政学、电子政务理论与实践、现代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行政秘书与公文写作等。

2.专升本:公共行政学、公共经济学、公共伦理学、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学、公共政策学、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领导科学、现代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公共危机管理、政府绩效管理、非营利组织管理等。

财务管理

1.高起专:会计学原理、经济法概论、经济学原理、财务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原理、中级财务管理、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报表分析、税务会计、成本会计、审计学、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2.专升本:初级会计学、管理学、经济法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原理、中级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税法与纳税会计、会计信息系统、财务报告分析、审计理论与实务、金融学、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纳税筹划等。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行政干部、其他行业在职人员、社会青年等。

报名条件:报考高中起点专科须具有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文凭;报考专科起点本科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文凭。报考考生,出生日期不晚于1998年3月31日。

二、招生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18日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及允许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

报名手续:报考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专升本还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截图电子版),至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或允许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现场报名。

注: 2016年春季报考学生免收报名费。

三、招生层次专业、学分及收费等情况

(一)高起专层次专业:

文科类:

英语教育 法律事务 初等教育 行政管理 汉语 旅游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理科类:

市场营销 电子商务 数学教育 财务管理 金融管理与实务 计算机应用技术 公共事务管理

专科起点本科专业:

文科类:

历史学 学前教育 行政管理 旅游管理 英语 法学 教育学(小学教育方向;教育管理学方向) 思想政治教育 汉语言文学 人力资源管理

理科类: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电子商务 金融学 生物科学 地理科学 物理学 化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公共事务管理

(二)学分及收费

1、高起专类80学分,学习期限2.5至5年;专科起点本科85学分,学习期限2.5至5年。

2、学费收取标准为70---100元/学分。

3、凡报考我院的学生均可减免15个学分的学费(上海地区除外)。

4、除收取学费和教材费外,在学习过程中,不收取课程考试费、重考费、证书工本费。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由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统一命题。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9、20日

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专科:语文(文科) / 数学(理科)+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科起点本科:大学语文(文科) / 高等数学(理科)+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考试方式:机考

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及允许招生的各校外学习中心。

考前辅导:入学考试大纲及样卷可在学院网站“网络教育”-“招生专区” -中“备考题库”下载或登陆http://exam.snnu.net进行机考模拟练习。

五、录取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经考试后择优录取,并由陕西师范大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考生可以登录学院主页(www.snnu.net)—“网络教育”—“招生专区”—“录取查询”处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报考高中起点专科者。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起点本科者。

3、参加近年全国普通高考或成人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相应分数线者(须持准考证原件及当地招办出具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并提供准考证、成绩单复印件)。

4、我院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者。

六、教学及学习

● 学习模式:教材自学+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答疑讨论+学习包+课程作业+学习中心导学辅导。

● 课程考核:平时作业所占成绩比例30%,网络学习成绩占成绩比例10%,课程考试或课程考查成绩占60%。学院每年组织两次课程考试,学生在所属学习中心集中参加考试。

● 采用学分制,弹性学习期限,学生可自主地掌握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

七、毕业证书与学位

凡正式注册的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本科层次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国家承认学历,并上报教育部予以电子注册(办学类型代码为“7”)。凡欲申请学位者,在学习期限内须参加陕西师范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 199 号(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崇鋈楼303室)

邮政编码: 710062 咨询电话:029-85303711-14 转 8021 ,85307999

网 址: www.snnu.net 传 真:029-85307999

特别声明:

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是教育实施单位,并非学历审查和鉴定机构,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包括报名者提供的原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不具有权威认定资格,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学生必须为其所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对持不合格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或伪造个人身份的学生,无论何时查出,均取消学籍,已经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中心联系电话: 33681632 33681666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