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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的通知

2025-05-27


为全面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建立完善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咸阳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流程,现将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

职业(工种)

认定等级

评价标准

实施单位

拟认定日期

备注

养老护理员

三级

国家标准

医学院

6月15日

---

6月29日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

三级

国家标准


汽车维修工

(汽车机械维修工)

三级

国家标准

汽车工程学院


电工

三级

国家标准

机电(技师)学院


钳工

四级

国家标准


说明:理论和操作技能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认定对象

本批次认定对象为: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和社会人员(见附件1),以及本校2023级在校学生

三、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 30号)文件要求,对本校学生按照报备工种收费标准的50%收取;其他人员正常收取考试费用。(附件2)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校2023级在校学生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5月29日前将纸质和电子资料按要求交至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2.教职工和社会人员

参加本批次认定考试需于5月26日至5月29日来校现场报名。

五、报名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⑥-618室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人:孙毅    咨询电话:029-33680088

六、资格审查与资料提交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大小≤100KB);

2.6个月内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电子版证件照片(20KB以内的jpg格式),该电子照片用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请务必按要求去正规照相馆完成;

3.前置技能证书或学历证书、工作证明、学籍证明(在校生)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大小≤100KB);

4.在校学生资料以所在二级学院为单位按要求统一提交,具体要求为:身份证电子版学籍证明须按报名汇总表顺序嵌入相应EXCEL表格(附件3)中;证件照“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其中序号须与报名表排序一致,并按工种打包。

5.教职工和社会人员资料电子版按工种分别建立文件夹并用考生个人“姓名_身份证号”命名。

七、相关说明

1.本批次认定工作由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主办、二级学院协办完成。为保证学生可以带证上岗就业,请相关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动员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的咨询和报名工作。

2.本批次认定收费方式:在校生通过校园缴费收取,教职工和社会人员完成资格审查后在学院计财处现场缴费。


附件1:申报条件

附件2: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26日





附件1

按照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转发

《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

附件2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序号

职业名称

工种名称

认定等级

收费标准(元)

1

农业技术员

园艺生产技术员

三级

450

四级

350

畜牧技术员

三级

450

四级

350

2

化学检验员

-

三级

450

四级

350

3

保育师

-

三级

450

四级

350

4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育婴员

三级

450

四级

350

5

养老护理员

-

三级

450

四级

350

6

电工

-

三级

450

四级

350

7

钳工

-

三级

450

四级

350

8

车工

数控车工

三级

450

四级

350

9

铣工

数控铣工

三级

450

四级

350

10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

三级

450

四级

350

11

汽车维修工

汽车机械维修工

三级

450

四级

350